关于开展第十届“分享青春故事·感悟精彩人生”大学生励志成才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5浏览次数:10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时代主旋律,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学校决定举办第十届“分享青春故事·感悟精彩人生”大学生励志成才主题教育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先进典型评选(时间:5-6月)

1.评选项目

1)先进集体:“十大优秀班级标兵班”“优良学风标兵寝室”。

2)先进个人:“十佳大学生”“励志成才大学生”“科技创新之星”“创业之星”。

2.评选依据

按照2023版《学生手册》中《大连海洋大学本科生先进集体(个人)评选办法》执行。

(二)典型宣传教育(时间:7—12月)

从评选出的先进个人中选拔组成“海洋骄子”宣讲团,从学习、工作、自励自强、科技创新、创业等方面,以“凝聚青春力量·闪耀青春光彩”为主题进行宣讲。将先进典型事迹通过校园网、微信公共平台、宣传海报等媒体进行宣传。将入选的先进典型推荐到上级参加各类优秀人物的评选。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系要高度重视,将评选过程作为发挥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育人功效的重要手段,作为满足学生成长发展需求和期待的重要平台;将培优选树过程作为正能量氛围营造和主旋律思想引领的过程,促进形成全员育人的良好局面。

(二)拓展平台,加强宣传

各系要充分发挥评优的激励作用,拓展平台,加强宣传推广,切实将优秀学生集体与个人典型挖出来、推出去、宣传开,用榜样的力量去激励和鼓舞广大学生,促进良好学风和校风的形成。

(三)强化落实,创新举措

各系要根据学校工作部署,细致规划、强化落实,将先进典型评选融入日常工作中;要结合本单位特色,拓展工作思路和途径,创新教育方法,发掘和培育先进典型,增强思想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严格标准,提升质量

各系在进行先进典型评选过程中,要严格工作标准和工作程序、依法依规、实事求是,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评选氛围,以点带面,不断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

各项评优中参评集体、个人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学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将取消该集体、个人本学年评优资格,并按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附件:

附件1.十大优秀班级标兵班.docx

附件2.优良学风标兵寝室.docx

附件3.十佳大学生.docx

附件4.励志成才大学生.docx

附件5.科技创新之星.docx

附件6.创业之星.docx

附件7.各系参评名额分配表.xls




学生处

2024年4月25日